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《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》(HJ 1226-2021)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,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6年4月26日批准发布的《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》(GB/T 16489-1996)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。
一、新标准采样瓶要求
规格:200ml
颜色:棕色
材质:玻璃
塞口:具塞磨口
塞:实心塞
二、采样瓶数量分析
根据标准建议要求:
1批样品:全程序空白样(至少1瓶)+制备实验室空白样(1瓶)+平行样(至少2瓶)+加标样品(至少1瓶)=至少需要5瓶
三、常见问题解答
1、新标准HJ 1226-2021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中要求采样瓶为200ml棕色磨口玻璃瓶,是否可以使用250ml或者其他规格的棕色磨口玻璃瓶采样?
答:不可以。标准中明确采样瓶规格为200ml,应该采用标准规定的容积规格进行采样,否则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选取采样瓶的时候,一定要注意瓶子装满不留上液空间后的容积大小,不可大于200ml太多,更不可能少于200ml。
2、200ml棕色磨口玻璃瓶材质一定要高硼硅材质的吗?
答:HJ 1226-2021标准中没有要求采样瓶材质,不一定为高硼硅材质。
附件1:生态环境部公告链接
附件2:标准下载链接:
附件3: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HJ 1226-2021 与GB/T 16489-1996比较
附件4:《HJ 1226-2021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》标准中试剂耗材仪器大总结
附件5:HJ 1226-2021采样详情解读
附件6:《HJ 1226-2021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》重点耗材推荐
附件8:HJ1226-2021酸化蒸馏吸收仪
附件9:HJ1226-2021酸化吹气吸收仪